建筑資質代辦
發布時間:2019/10/25

建筑行業資質辦理
1、企業首次申請、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,不考核企業工程業績,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資質等級核定。
2、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資質等級。合并后不申請資質升級和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,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;申請資質升級或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,資質許可機關應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,按照《規定》中的審批程序核定;
3、申報材料
首次申請或者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,應當提交以下材料:
1)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;
2)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;
3) 企業章程;
4) 企業負責人和技術、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、職稱證書、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;
5)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、注冊執業證書;
6)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、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;
7) 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、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;
8)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、廠房的相應證明;
9) 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;
10) 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。